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加强小水库管理确保安全度汛

18.07.2016  08:35
          水库安全是灌区防汛工作的重点。进入主汛期,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高度重视灌区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制定高效可靠的水库安全运行保障措施,全力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石门灌区内隶属石门局管理的小水库共有6座。其中:小(Ⅰ)型水库2座,小(Ⅱ)型水库4座。按照“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石门灌区水库的防汛抢险工作在联合成立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当地政府和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由乡镇政府和灌区水管站具体落实,组织了抗洪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资和通讯报警设备。每个水库分别制定了水库管理制度、安全度汛计划、工程维修养护方案,明确了抗洪抢险负责人的责任。石门局组织制定了防汛抢险预案,以确保人员安全转移为目标,重点明确各个环节责任人,因地制宜制定预警、转移措施,将抢险、救助、安置等各项防御措施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了预案在突发情况下的可操作性。

          汛前,石门局争取投资390万元,对丘山湾水库、柳林水库两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大坝进行了加固、溢洪道和放水设施也得以改造。本着“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的精神,该局对灌区水库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情况,限期处置安全隐患。灌区各水管站严格执行《石门灌区水工程设施巡回检查制度》,对水库大坝、放水设施、泄洪设施和机电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抓好小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坚决杜绝超限蓄水,已经满蓄的水库要尽快泄水至安全水位以下,腾库防洪,预防洪水灾害;发现并制止在水工程用地范围内取土、垦荒,积极处理水事纠纷3起;遇有强降雨,水管站负责人和水库承包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共同加强对水库泄洪设施的巡查与检查频次,密切注意水情、雨情、气象预报信息,保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

          同时,要求以 “三个确保”扎实做好水库度汛工作。一是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确保标准内洪水不垮坝;二是遇超标准洪水,全力抢护,及时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三是科学防控,统一调度,确保水库防洪与兴利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