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汉中:创新矿山治理机制 生态环境修复成效明显

26.07.2019  10:10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张少辉刘伟锋)汉中市严格实施矿业权审批,强力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同时,扎实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秦岭区域采石、采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在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前丰村采石场治理项目现场,工作人员正在通过工程技术措施对遭到破坏的山体进行修复治理。

  汉中市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治安:“采取三种办法来进行治理,最上面就是凿这个植生孔,中间的一部分就是用V型(种植)槽的方法来治理,最下面的这部分主要就是采取人工造坡,然后堆码这个植生袋种植绿色植物。我们这个治理措施,相当于在岩面上创造一个适合植物生长的土壤和水分的环境。

  这一采石场治理修复项目,创新采用政府和企业联合运作的模式,计划投资1000万元,3个月内完成施工。到时,被破环的山体将重新披上绿装。

  汉中市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治安:“采取‘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模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近年来,汉中市积极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关闭开山采石矿山145个,采石矿山数量较2014年减少71%;稳步推进保护区内矿业权有序退出工作,全市涉及各类保护区的22个采矿权、17个探矿权通过分类处置,全部退出保护区范围。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环境科科长罗亮:“开展了秦岭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清零’行动,同时还开展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严问责’专项行动,秦岭地区共计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95宗,有效打击了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卫星遥感监测反馈秦岭地区33个采石、采矿点位问题,汉中市采取完善环评手续、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停止生产、关闭矿山、拆除设备、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查处矿山环境违法案件等措施,已基本整改到位。

  为严格控制新建采石矿山最低生产规模和矿山总数,汉中市明确要求,2020年年底每县区保留5至7家采石企业;在秦岭地区海拔1500—2600米范围内限制开采,严禁在各类保护区和海拔2600米以上的秦岭区域设置矿权。建立全市生产矿山、历史遗留问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台账,实行“一矿一点一档”的精准管理。截至目前,市和11个县区政府全部设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累计完成整改投资3.47亿元。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环境科科长罗亮:“下一步,我们将以矿山专项规划为引领,以‘四大保卫战’为抓手,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高质量推进秦岭地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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