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颁布实施

11.01.2016  08:33
 

  《汉中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经充分调研收集资料、反复征求意见、数易其稿修改完善,先后通过市级、省级、国家级专家评审,日前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顺利通过,正式颁布实施。该《规划》按照一次规划、分布实施原则编制,近期目标到2016年底达到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标准,远期目标到2018年达到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标准。

  据了解,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共27项,按照指标体系考核范围分为全市域、市辖区和建成区三类,内容主要涉及基本条件、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5大类。对照省级“创模”指标体系,汉中市在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此外,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等方面也需进一步改善。为此,汉中市在规划中明确,今后将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协调环境优化和经济增长、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城市环境安全等作为“创模”工作的主要任务。

  近年来,汉中市紧紧围绕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这条主线,先后实施了“蓝天”“绿水”“青山”“宁静”四大工程,深入推进“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油改气煤改气”“节能减排治污”“农村环境面源污染治理”四大战役,以钢铁、水泥、冶炼行业整治为重点持续抓好工业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循环产业发展,通过生态县镇村、绿色单位创建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环境,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