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再添新举措

30.09.2016  18:12

  今年以来,汉中市按照中省要求,在大力实施汉江污染整治三年行动的基础上,又制定下发了《汉中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质目标需求和水环境安全。

  《方案》确定包括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严格水环境执法监管等在内的9项重点任务、34项具体任务,同时,并细化分解落实了牵头或责任单位。

  《方案》中明确,汉中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受到严格控制。汉江、嘉陵江干流和支流所有断面水质均达标,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各县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下。全市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为确保完成治理目标,汉中市深入推进污染物总量控制。2016年底前,将依法全部取缔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10+3”小型工业企业;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要求严格水环境执法监管,汉中市对达标企业采取在线监控、网格化管理等综合管理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未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每季度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

  汉中市还要求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联合调查和移送机制,及时有效惩治和防范环境污染犯罪。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

  同时,汉中市把落实责任,推动全民参与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强化各级政府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每年对各县区及市级相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