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政府加大生态创建力度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30.06.2015  12:27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强生态镇村创建工作,进一步调动各镇、村创建各级生态镇村的积极性,汉台区政府决定从2015年起对生态创建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具体政策是:从2015年起,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命名的生态镇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命名的生态村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这项政策的实施,有利于调动各镇、村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带动各镇、村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变农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对汉台区生态文明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