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出台《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

08.06.2016  21:28

      6月3日,汉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汉阴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

      根据《陕西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汉阴县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了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誓词内容、组织方法和规程等。

      《办法》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刘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