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企业为何总在“上山下乡”?

13.07.2015  12:10

      杨静
        如今,农村已经演变为立体交叉污染最为严重的地方,污染已经从城市大步走进农村。农村许多地方不惜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的一时繁荣,让一些造纸、化工等加工企业“上山下乡”,使得农村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新任环保部长陈吉宁指出,我国的环境污染正在进行一场“上山下乡”:工业污染正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城市向农村转移,全国农村遭受环境污染的比例不断上升等,必须遏制环境污染“上山下乡”的发展。
        “现在有些乡村的环境已经不如城市了,原因很简单,这些年,城市治理污染举措到位,效果显著,于是污染企业就跑到了乡村,继续污染。”一位在陕北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如是说。
        工业化城镇化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包括农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工业下乡”以损害农民利益为代价,那便是有违初衷。
        近年来许多地方污染事件频发,而大多数恶性的污染事件主要发生在农村,给当地农民带去的伤害甚至是不可逆的。并且,当城市及市郊环保准入越来越高,许多污染企业和项目便装扮成“扶贫工程”,或打着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幌子到农村安营扎寨。
        此外,对农村许多地方来说,贫困落后,农业产值的效益又低,创办或者引进工业项目往往成为乡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选择。对于企业来说,农村的生产要素成本偏低,利润空间相对较大。看起来似乎双赢的选择,就造成了大量的企业包括一些污染企业“上山下乡”。
        实际上,“工业下乡”要做到双赢,就必须守住当地的生态红态。首先克服农村环保门槛过低。工厂建在农村并不意味着就降低要求,但少数地方认为农村不能与城市相比,环保要求太高引不来项目,故自降环境准入标准,使污染企业有了可乘之机。其次,一些地方尤其是贫困地区要克服“引资饥渴症”、“政绩冲动症”。有些地方为发展地方经济“饥不择食”,不分良莠,层层下达招商指标,完不成任务的要问责,重压之下只要招来项目引入资金就是“英雄”,至于是否给当地环境带来危害,不是某些官员重点考虑的。很多污染项目正是借此机会乘虚而入。最后,要加强农民的环境意识和环保知识,对污染下乡保持警惕和抵制,不能等到环境被严重破坏,身体健康受到明显伤害时才想到与之抗争。

 

(责任编辑:李国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