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19.01.2017  23:02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月19日10时,环保、气象部门及专家结合中、省最新预报结果,对我市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会商分析后认为:受较强西北气流控制,近地面风速增大气象影响,预计19—21日我市空气质量整体将处于良—轻度污染之间。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7年1月19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状态。

机动车限行措施于1月20日0时起解除。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