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23.12.2018  10:51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市重污染应急办发

〔2018〕26号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受弱冷空气影响,12月22日、23日,我市空气污染扩散条件逐渐转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预报预警组会商认为:受西北弱冷空气影响,12月22日,我市空气污染将进一步降低;23日,受东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好。预计:12月22日、23日,我市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解除信息,于2018年12月22日9时起,终止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请任务涉及的单位于2018年12月26日12时前将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开展情况评估总结(纸质传真及电子版)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总结要全面反映本单位在应急工作上的任务部署、督导检查、分析研判、综合施策、成效评估等各方面的情况(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均需附图片),要做到图文并茂。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2月22日

抄送:西咸新区管委会。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