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区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02.01.2017  11:02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016年12月31日发布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6〕8号)。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知》(陕政函〔2014〕126号)要求,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市区及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截止2017年1月1日16:00应急响应情况进行了通报。 西安市:已于2016年12月31日15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目前,按照Ⅱ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求,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在扬尘污染控制方面,全市共安排除地铁、消防等紧急工程外的1047个建设工地停工,125家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27处建筑垃圾消纳场、4家煤炭交易市场全部按要求停止作业。在工业污染减排方面,全市28家39台20蒸吨(不含)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停止运行;48家168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按照要求燃用优质煤;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19家供热企业强化减排措施,在保证供热、排放大气污染物达标的基础上,再减排30%;3家工业类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强化减排措施,污染物排放量减排30%;8家水泥粉磨企业停止生产。在机动车尾气减排方面,在三环、二环、环城路沿线各路口、辖区主、次干道、重点路段、重要路口设置固定与巡逻岗位,开展禁行查缉与分流管控工作,在各绕城高速出口设岗纠处、劝返走禁行的车辆。12月31日全天,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共设立车辆禁限行检查点58个,共查处黄标车、无标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违规驶入禁行区违法行为895例。在健康防护方面,已通知3160家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做好收假后停止户外活动的准备工作。 宝鸡市: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6〕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1月1日上午8时30分下发了《关于落实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立即行动,认真落实Ⅱ级预警响应措施。市县两级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实行不间断检查,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全面排查30多户重点企业和各类工地污染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查处。在扬尘污染控制方面,市规划局督促市区所有商砼水泥站全部停工,联合市征收办对涉土工地停工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市区16家工地停工;市环卫局以雾化作业方式为主,采取不间断循环作业,确保每日洒水降尘5次以上,有效控制市区道路扬尘。在工业污染减排方面,督促23家国控、省控和市级重点大气污染源实行停产,10家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30%。检查发现,宝二电昨晚12时已经接到省电力调度命令,压减负荷30%,大气排放指标达到超净标准,长乐钢铁、万宝龙陶瓷处于停产状态。在机动车尾气减排方面,市住建、交通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在健康防护方面,在宝鸡日报、宝鸡电视台、宝鸡广播电台、宝鸡新闻网、市政府及市环保局网站、官方微信等传媒,向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全体市民发出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知,及时公布空气质量数据和趋势预报,提醒广大市民加强健康防护措施。市教育局根据下发的通知要求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市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咸阳市:2016年12月29日18时启动蓝色预警;30日17:30升级为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31日19时继续升级为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均为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和三原县,西咸新区联动响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排5个应急督查组赴市级部门、县市区和管委会督导应急工作,共发送340条次应急工作信息,应急响应区域内共出动120人次检查督导应急工作,检查督导各类大气污染源230余家。在扬尘污染控制方面,应急响应区域内193家工地停止室外作业。在工业污染减排方面,应急响应区域内13家重点涉气污染源限排30%,重点工业企业9家和4家水泥粉磨站停运, 71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停运,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202家餐饮店暂停营业。在机动车尾气减排方面,市交警支队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设检查点,严查违规机动车、黄标车和无标车。 铜川市:于2016年12月31日19时启动全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6〕8号)要求,于2017年1月1日10:30时升级启动全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成立了应急响应督察组,由县级领导带队,逐区县督察巡查。在扬尘污染控制方面,加大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物料堆场等面源污染检查力度,加大对城区及重点道路的清扫保洁频次。全市17个治污降霾卡点安排专人全天候值守,严查超载抛洒,覆盖不严等违法行为。146个建筑施工单位停止土方作业。在工业污染减排方面,冀东水泥等5家水泥10条生产线企业落实错峰生产停止生产;恒益建材公司等其他白灰、石碴企业限产停产;对9家重点企业实施24小时驻厂监察,陕西美鑫锦阳电厂1号机组停运;网格化管理强化分散面源污染监管,现场纠正6起散烧烟煤、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炮竹37起。在机动车尾气减排方面,设立10个执法检查站,17个临时执勤点对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实施区域限行。在健康防护方面,在铜川电视台、铜川日报、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上告知公众铜川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宣传健康防护知识,引导公众低碳生活,减少户外出行,理性应对。 渭南市: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6〕8号)要求,于2016年12月31日23:00发布了渭南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告。截至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均已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落实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及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杨凌示范区: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6〕8号)要求,于1月1日上午9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在扬尘污染控制方面,住建部门通知全区各在建项目立即停止室外作业,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交通部门暂停区内道路施工1处。市政部门对新区内所有路段进行巡查,无焚烧,无渣土车拉运;暂停区内道路施工5处。在工业污染减排方面,环保部门通知区内10台燃煤锅炉停运。在机动车尾气减排方面,交警部门严格执行黄标车、无标车限行措施,引导绕行8辆,并引导473辆过境车绕行,查处1辆。在健康防护方面,宣传部门已安排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卫生部门督促医院增设相关门诊,24小时值班。 西咸新区: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6〕8号)要求,于2016年12月31日晚20点,将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升级为二级,并紧急部署,认真落实应急方案的各项措施。今日共出动巡查人员80人次,执法人员58人次,出动车辆25车次。发现1处工地覆盖不到位,已现场整改完毕;发现1处室外施工作业,已训诫挡停;发现2处焚烧现象,已及时扑灭。在扬尘污染控制方面,新区全面停止建筑室外作业、土方作业和拆迁作业,积极采取6个100%扬尘防控;各商混站、粉磨厂停产,煤厂停业。今日,检查建设工地、商混站共81家,均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工地场区内裸土、黄土覆盖到位,地面路面保洁良好。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以清扫道路、擦洗公共设施、清理行道树坑和绿化带内的杂草杂物为重点,对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加大机械化清扫作业力度,机械化普扫增加到每天四次以上,并保证清扫过程中全部采取湿法作业,严控道路清扫扬尘。截止目前共出动1400余人次,清理垃圾360余吨,出动各类环卫车辆320余车次,冲洗道路500余万平方米,冲洗绿化带300余万平方米。在工业污染减排方面,检查了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热电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西安沣东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西安沣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4家公司驻厂人员履职情况,应急响应期间驻场人员坚守岗位,未发现脱岗情况。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4#、5#锅炉正常运行,配套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正常投入使用,烟气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能实时将污染物监测信息上传到在线监控平台。企业燃用环保低硫煤(硫份:0.27%,灰分9.3%),落实“以热定产”要求,减少发电量,供热不足由天然气锅炉补充。锅炉烟气在达标排放基础上,再减少污染物30%的排放。企业燃煤堆放在防风抑尘网内,并用防尘网覆盖,增加喷淋降尘措施。灰场、运输道路能及时洒水降尘措施。西安热电阳光热力有限公司1#炉,2#炉运行,配套的脱硫、脱硝、除尘设备正常运行,烟气能达标排放。企业燃用环保低硫煤(硫份:0.35%,灰分6.8%)燃煤存放在全封闭料仓,每日定时采取喷淋降尘措施。产生的粉煤灰能及时清理,运输道路实时洒水清扫,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西安沣东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应急响应期间1台锅炉运行,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液相氧化吸收联合脱硫脱硝系统正常投运,锅炉烟气能达标排放。企业燃用环保低硫煤(硫份:0.4%,灰分9.1%)。产生的粉煤灰能及时清理,运输道路实时洒水清扫。西安沣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锅炉停运,场内运输道路能全面清扫保洁。 韩城市: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6〕8号)要求,于1月1日上午9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在扬尘污染控制方面,市住建局召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传达了文件精神,8家土方作业工地已全面停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了巡查,共计查处4辆渣土拉运车、处理3处垃圾焚烧、1处秸秆焚烧。在工业污染减排方面,市环保局通知各驻厂监察人员加大对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大气源的监管,并按包联区域进行了检查巡查,严格落实限停产措施。在健康防护方面,市宣传部向公众发布了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信息。 省环保厅:强化监测预报。会同气象部门继续坚持应急会商预测预报,强化重污染天气形势分析,为省政府应急响应提供科学决策。派出督查组,对咸阳市和部分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落实情况现场实地进行了检查。检查的渭河电厂,大唐渭河电厂,咸阳市北区、西区供热有限公司等4家燃煤热电企业,也都相应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大多数企业能够按照公告要求和企业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采取了厂区洒水,清洗,覆盖,喷淋等降尘措施,在线监测主要污染物数据基本上达标排放。两家电厂落实了环保监察员驻厂制度,两家供热站每天环保监察员坚持巡检。存在问题:一是个别企业思想上不重视。如大唐渭河电厂,现场检查时企业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东大门至煤场道路十分泥泞;煤场防风抑尘网南面一线未建设,煤堆高于防风抑尘网;煤场冲洗台损坏未使用。厂区道路也未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二是在线监测数据部分天数超标排放。咸阳北区供热有限公司75吨锅炉在线监测数据2016年12月3日、9~10日、25日至26日氮氧化物浓度日均值超标,脱硝设施部分时段停运。三是咸阳北区供热有限公司总排口安装一套在线监测设备,接受2台35吨和1台75吨锅炉排放烟气,标准含氧量为9%,未按环保部通知及(环函[2014]179号)《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的混合排放应按最严格标准执行的规定,基准氧量应按6%设置,现在设置使排放浓度小于实际值。 省气象局:陕西省气象台2017年1月1日10时30分升级发布霾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西安、咸阳、渭南、宝鸡、杨凌将出现重度霾,易形成重度空气污染。经研判,省气象局于2017年1月1日10时5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霾)Ⅲ级应急响应。西安市气象局于2016年12月30日14时00分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响应,12月31日17时40分提升为Ⅱ级应急响应。咸阳市气象局1月1日12时0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霾)Ⅲ级应急响应,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重污染灾害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渭南市气象局于1月1日12时2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霾)Ⅲ级应急响应。截至2017年1月1日15时,西安市气象台、咸阳市气象台、渭南市气象台均升级发布了霾橙色预警信号。省气象服务中心通过MAX短信系统向各级党政领导、应急责任人、防汛责任人等决策领导发送手机短信418人次,发布省台霾橙色预警信号1次,受众773882人次,手机短信2218770人次,彩信19677人次,12121声讯电话拨打次数7645人次。通过国家突发系统发送预警信息2次。通过LED显示屏、农村大喇叭信息共成功发布信息5826 次。通过邮件向省应急办发布预警信息2次。陕西气象微博受众1530933人、微信受众9860人。及时在交通电台播报相关稿件1件次。向电力、交通、油田等行业用户群发送预警短信400人次。通过“专业气象用户”、“引汉济渭用户”等微信群向用户发送省、市、霾预警信号13次,受众约1588人次。省人影办已提前做好适时开展人工干预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