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5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 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并稳步上升
26.01.2016 08:20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016年1月中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和《陕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自动监控系统考核办法》(陕环函〔2014〕102号)中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的考核要求,对全省12个市(区)2015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进行了考核。
2015年度全省参加国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的国控企业279家,考核监控点408个,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3.18%,其中传输率为97.84%,有效率为95.24%,达到了国办发〔2013〕4号文件中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75%的考核要求,与2014年度全省82.36%的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相比提高了10.82%,处于稳步上升的趋势。
省环保厅向各市(区)通报了2015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的考核情况,要求各市(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企业自动监控现场端的运维管理工作,针对2015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现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整改存在问题。
下一步,省环保厅将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监管、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构建高效管理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健全化,管理流程程序化,现场检查规范化,积极构建规范制度体系;着力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不断深化监控数据应用,努力提升2016年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的基础上稳步提升。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6.01.2016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