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环境污染致职业病或追究相关责任人刑责

17.06.2015  10:47
        6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吕洪涛表示,对于环境污染导致的职业病,检察机关要根据具体情形开展全方位的司法保护:如果构成刑事犯罪,通过追究生产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责任,保护受害者的权利。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吕洪涛表示,对于环境污染导致的职业病,检察机关要根据具体情形开展全方位的司法保护:如果构成刑事犯罪,通过追究生产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责任,保护受害者的权利。

        如果存在行政监管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形,要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如果潜在的患病群体十分广泛而不确定,也可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维护不特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