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备选项目需于3月底前上报

13.03.2015  08:57
  本网讯 日前,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就申报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备选项目有关事项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于3月31日前上报备选项目申请材料。   通知指出,各城市、县城、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均可参加本次申报。申报项目须与编制的排水专项规划保持一致,且必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在2015年开工建设。纳入国家“十二五”支持范围的36个重点镇需按名单范围和各镇排水专项规划上报项目。根据通知,市级住建部门将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本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市住建部门将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管网走向、管径等加强审核。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备选项目申报工作,加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对各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内容完整性、真实可靠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且于3月底前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情况信息更新和已完成项目销号工作,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准确反映中央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与工程建设进展等情况。(胡怡)   (通知电子版可在陕西建设网-省厅文件中下载)   附件1:36个重点镇名单   附件2:2015年中央财政污水管网备选项目汇总表   附件3: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污水管网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