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以改革为动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创新发展

20.10.2014  10:22
        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调研。沈德咏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工作既面临良好发展机遇,又面临诸多严峻挑战,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以改革为动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创新发展。

        调研期间,沈德咏参观了上海高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观摩了网上办公、办案以及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演示,之后主持召开座谈会,就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听取意见和建议。在听取上海高院工作汇报和与会同志发言后,沈德咏充分肯定上海法院近年来在审判执行、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指出以崔亚东同志为班长的上海高院党组具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带领全市法院干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保障上海改革发展稳定、促进“四个中心”建设、服务自贸区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沈德咏指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政法委部署和孟建柱书记历次讲话要求上来,切实做到正确理解改革,真心拥护改革,坚决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沈德咏强调,改革既要有理想,又要接地气。司法改革理想的目标是要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切实遵循司法规律,确保司法权的公正高效廉洁为民行使。

        同时,改革还必须接地气,直面我国的国情实际,直面改革的客观条件,直面司法工作的现实问题。要努力找准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和结合点,使改革既有理想又不理想化,既接地气、照顾实际情况又不墨守成规、因循守旧。

        沈德咏指出,既要坚持依法改革,又要遵循党章要求。在制定和试点各项改革措施过程中,既要鼓励积极探索,又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依法实施,凡属重大改革都要做到于法有据、依法进行。同时,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包括司法改革都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章各项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系统党的领导方式和方法。改革要朝着有利于加强法院系统党的建设、有利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系统贯彻落实的方向努力。

        沈德咏强调,改革既要积极有为,又要稳妥有序。各级法院党组要负起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司法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要以积极有为的姿态推进改革,增强改革的政治勇气和政治定力,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改革问题上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事外,要充分调动广大法院干警的积极性,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和推进改革。要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坚持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筑牢思想政治基础。

        在沪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会见了沈德咏,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市委常委、秘书长尹弘参加会见。

        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