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召开

21.10.2014  18:38

胡悦讲话

      10月20日上午,全省贯彻实施《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执法检查汇报动员会在西安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胡悦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提出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贯彻实施《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了让执法检查组成员了解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安排听取了省综治办、省级有关单位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
      胡悦指出,执法检查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要围绕各个职能部门职责,依法履职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要详细记录,听取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力求交出一份实事求是、可执行的执法检查报告。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深入到群众中走访,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多种形式调查了解,掌握实情,为提升新形势下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作出应有贡献。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重点检查与委托交叉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旨在从社会治安情况发现条例实施存在的问题,为条例的修订完善及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具有价值的一手数据和资料,总的执法检查报告将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委托各市交叉检查于当天下午陆续开展。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鬲向前主持会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薛引娥,委员李豫琦、田苏辉,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韩永安,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市人大执法检查组组长参加了会议。 
 
      (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