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治理“僵尸公厕”需多部门协作 公厕设置与排污有“法”可依

18.07.2015  11:19

已建公厕因无自来水、排污设施不完善而停用,在建公厕以同样原因成摆设,面对市民如厕难的呼喊声,难道一座座‘僵尸公厕’的问题就没有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吗?”昨日,针对市民蒲先生的质问,相关部门称:的确不是某一家单位能够解决得了的。

修建公厕难 管理维护更难

针对市民质疑丰庆路与桃园路十字东北角新修公厕闲置问题,莲湖区市容园林局一位姓刘的公厕管理人员说,谁都想一次性把工作做到位,把费劲周折的公厕修建起来就投入使用,但现实问题是选一个合适的地方把公厕修建起来后,由于公厕排污性质不同,下水管道很难接到市政排水管网里去,这个“卡脖子”问题解决不了,即使把自来水引过来,也无法投入正常使用。今年,在选址难的情况下,他们在环城北路绿化带内新修了几座公厕,厕所虽然修起来了,但同样面临着排水难题,目前正在积极解决。莲湖区目前共有290多座公厕,正常投入使用的开放率为百分之百,但每年的维修费用需100余万元。

西安市市容园林局一位负责人说,公厕建设必须提前规划、提前布局。城市新区的公厕布局就相对合理,因为新区建设没有包袱,在开发之初就会提前预留公厕等市政设施用地。但老城区现在“事后补课”,就会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一拆一建,牵扯到方方面面,不是市容园林局一家能解决的事情,得经过很多部门的配合,才能建成,接通水电期间需要和土地规划、城建、水电等部门做好统筹协作,这个过程实际操作起来并不简单。一些单位不愿意牺牲本部门利益让出公厕用地,更怕厕所管理不善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和一些市政部门沟通不畅也会给公厕管理带来困扰,西安目前还有一些公厕用电被划作商业用电,这就增加了运营成本。

公厕设置与排污有“”可依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西安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旧城区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配置不足,加之建筑较为密集,难以增建环卫设施。为解决这一矛盾,可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根据需要在适当的地点临时设置移动式环卫设施。因建设条件限制,需要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移动式环卫设施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征得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同意。需要撤除移动式环卫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撤除。

关于公厕排污问题,西安市市政部门相关人员说,《西安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贮粪池或者经化粪池排入城市污水排放系统。但是,移动公厕利用生物菌分解粪便,不能排入城市污水系统,《办法》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或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单位,负责及时清掏,密闭运输,清运到指定的消纳场所,并实行有偿服务。

记者还了解到,西安市目前开始实行“黄线”制度,要求开发商建楼时必须配备垃圾收集点和公厕,盖楼前期必须审批,把公厕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