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监管 确保能源生产安全

28.05.2015  13:13

近年来,商州区农村能源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可持续绿色能源发展项目,以生态立区战略为目标,转变观念抓落实,为全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截至目前共建设户用沼气11680口,养殖小区沼气工程25座,村级服务网点55个,大中型沼气工程2座。极大的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表现明显。

这些农村能源项目的建设在为农民提供优质能源,增加收入的同时,由于使用年限、自然灾害等原因可造成诸多不安全因素。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农业能源环保工作全局,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为了确保农村能源项目的安全有效利用,商州区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保护中心在2015年初就认真开展农村能源项目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主体。在年初区能源中心就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工作下发了文件,并与23个镇办,25个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及2个大中型沼气工程业主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使用安全。区能源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农村能源安全宣传,特别是安全用气、安全出料和安全施救等内容的宣传。已发放宣传手册和安全挂图各1万多份,开展技术培训12次,培训500多人。

三是全面开展督查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区农村能源中心根据农村能源工作安全生产特点,抓住重点区域和环节,积极组织农村沼气服务网点、沼气施工队和沼气工程业主,对农村各类沼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了当场发放整改通知,明确了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内容,确定专人监督整改事项的落实。

四是落实优惠政策,切实排除隐患。为了确保农户和养殖小区沼气及大中型沼气业主做到安全用气,经区农业局班子会研究,对沼气配件因使用时间过长存在使用故障和安全隐患的,区农村能源中心将按入库价的50%给予结算更换。既节约了用户开资,又排除了隐患,保证了安全使用。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落实,基本上达到了农业安全生产三化建设,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