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巡视工作条例》

30.03.2016  18:58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省委第三巡视组将于4月中旬开始对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视。3月29日下午,省政府法制办召开会议,结合巡视工作要求,专题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并就做好巡视工作进行部署。全办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赵卫军主持了会议并传达了《关于对省政府法制办开展巡视工作的通知》(陕巡办[2016]48号)。《通知》就专项巡视的主要任务、工作方式、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做了明确要求。之后,组织大家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办党组书记、主任宋昌斌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推进巡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战略性举措和有力保障。巡视工作开展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丰硕成果,为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确保党的执政合法性、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宋昌斌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高度重视和正确看待巡视工作,站在法制事业发展的全局,积极配合、客观评价,以坦荡的胸怀和务实的工作配合好巡视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约束,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宋主任就做好巡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办机关党委、机关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做好巡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深理解,配合到位,自觉把接受巡视的过程作为从严治党、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增加规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担当意识,加强整改落实,推动我省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