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法院:“法官妈妈”的9次调解

01.07.2016  02:48
        陕西法院网讯    6月22日,当章某、肖某夫妇接到铜川市王益区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两人激动地拉着主审法官的手,连连感谢法官为自己的案子做出的努力。面对诚挚的感激,法官说:“没什么,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

        2009年,章某夫妇为儿子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2013年儿子生病开始辗转求医治疗。2015年,章某夫妇向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希望保险公司能够赔付保险金,但保险公司认为章某儿子不符合理赔的条件,双方在保费的赔付上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2016年初,母亲肖某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承担对儿子的给付保险责任。

        法官开庭审理案件之后,发现被保险人原告之子是一位未成年人,现在生病期间急需用钱。如果判决的话,不仅拖延时间长,而且最终的赔付数额也不一定理想。此外,判决所需对孩子伤情做鉴定,一方面对孩子有影响,对四处求医的家庭也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综合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法官决定尽可能的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互不相让,法官耐心反复的进行沟通、劝解,不厌其烦地给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谈感情、释法理等,一点一点的用真情感化着双方当事人的固执。一次,一次又一次……终于,在第九次调解会上,双方当事人面对着苦口婆心的“执着”,终于达成了和解,保险公司同意赔付保险金18万元,并已按调解兑现。

        案件已经结束,回顾过去的几个月,是法官不辞辛劳,9次调解,才使生病的被保险人及时获得了保险赔付,能够继续进行治疗。审理中的法官,不仅仅是一名秉公司法的审判者,更是一位情系未成年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官妈妈”。权益受侵害的未成年当事人,将在“法官妈妈”的关爱扶持、真心协助之下,健康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