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法官: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22.09.2014  19:14
        “刘法官早!刘法官,你们真的是把老百姓的事当回事儿,一次次为了我的事费心尽力,还说啥都不让我破费,这锦旗才值几个钱,我心里真的是过意不去,必须要表示一下心意,太感谢你们了!”9月10日一早,当我正准备跟往常一样开始一天的工作时,最近刚刚处理完两起案件的同一当事人老张便拿着一面绣着“秉公执法、为民解难”的锦旗走进了办公室,郑重的递到我的手里,我顿时不知所措,但是心里却很是激动。

        一面锦旗对于老法官而言可能司空见惯,但对于我这个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仅仅八个月的年轻法官来说无疑是最大的鼓舞和奖励。送走老张,望着鲜红的锦旗,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禁回想起案件的点点滴滴。

        老张与其妻系河南来陕务工人员,夫妻二人以种植蘑菇为生,供一双儿女上大学,2013年6月27日,老张驾驶助力车与被告王军驾驶的小客车相撞,致老张和当时在车上的妻子受伤,更严重的是老张的妻子颅脑损伤、右上肢损伤,构成两个十级伤残。儿女高额的学费、生活费,妻子昂贵的治疗费,让这个一家之主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使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无奈之下,老张于今年6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案件受理后,我多次通过和老张的交谈,了解到他家庭困难,其妻还急需一笔后期治疗费。每每说到妻子的病情,老张都忍不住流下眼泪,这泪水中包含着心疼、无助和酸楚……我明白老张一家现在关心的不仅是案件的输与赢,更关心的是能否尽快拿到这笔救命的赔偿款。而我也深知“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如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使被告快速、实际履行赔偿才是当下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于是我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处理此案。

        开庭前,我跟被告进行了交谈,被告对我说,事故发生后他已在第一时间将老张的妻子送到了医院,并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他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责任,并坚决表示不愿再支付任何费用。听到这里,我将老张家的情况原原本本地告诉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给他摆事实、讲道理、释明法律关系,希望他能换位思考,感受一下老张此时此刻的心情。渐渐地我看到了被告原本坚决的态度在一点点改变,终于,他对我说:“发生这样的事,谁都不愿意看到。在这件事上我确实有过错,车开得太快了,让张华的家人身体受到那么大的伤害,我真的很同情,我愿意在保险公司交强险范围外尽我最大的能力去补偿,回头我再买些补品去看看他们……”于是,第二天的庭审进行得很顺利,两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及保险公司共赔偿老张及其妻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0万余元。而且不到一个月,老张就收到这些救命钱,想到这笔钱解了老张的解了燃眉之急,自己能快速的帮助他解决问题,心里不由得感到高兴。

        但是时隔不久,当我还没从帮助老张的喜悦中走出来时,我收到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而这一回,被告不是别人,正是前不久才离开法院的老张。这一回,原告和老张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因老张到期未能搬离房屋,所以原告将他诉至法院,要求他立即腾出种植蘑菇的房屋,并承担违约金。经过我与二人的沟通,了解到案情事实后,我先是将二人的责任明确。随后,考虑到老张家实际困难,蘑菇也正值生长期,若立即腾房,会造成几万余元的损失,这对正是用钱时候的老张家来说无疑是损失了一笔天文数字。我多次不厌其烦地主动去找原告谈心、沟通,最终原告被我的诚心所感动,表示理解老张的难处,并与老张达成调解协议,宽限老张继续租用房屋至明年正月底,由老张承担房屋租赁费及违约金共计9000元。

        至此,我和老张的“法缘”终于告一段落,于是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执法办案本是法官的职责所在,作为一名年轻法官,我只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却能受到当事人如此的肯定和赞扬。从老张朴实无华的行为中,我看到了老百姓对法官的信任、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对法律的崇敬。而我也切实感受到了“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句话的意义,群众的满意是对法官最大的肯定和鼓励。送走了张华,倍感肩上责任重大,内心充满着鼓舞,我重新坐在办公桌前翻开了新的案卷……(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