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将出台新司解从严把握减假案

30.07.2015  10:25
  ● 恶习未除需进一步教改不减刑

  ● 有能力不履行财产刑不予假释

  ●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依法收监

  法制网北京7月29日讯 记者周斌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5起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典型案例。这是最高法自今年建立“减假暂”案例定期通报制度以来,向社会公布的第二批“减假暂”案例。

  这5起典型案例中,有体现建立职务罪犯减刑假释备案审查制度必要性的案例;有对恶习未完全革除,需要进一步教育、改造的罪犯,依法不予减刑的案例;有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财产刑的罪犯从严控制,依法不予假释的案例;还有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罪犯依法收监执行的案例等。

  据介绍,去年至今,为切实规范人民法院“减假暂”工作,最高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出“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发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性司法解释,建立职务犯罪罪犯“减假暂”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和“减假暂”工作监督检查长效工作机制,开通“全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等,取得了良好效果。

  目前,最高法正在加紧对2012年实施的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体性司法解释进行修改,确定于今年年底前公布。新司法解释将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进一步从严把握减刑、假释的条件,不能减刑、假释的坚决不减刑、假释。

  最高法新闻办副主任王玲说,这5起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强力规范“减假暂”工作,坚决清除“减假暂”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减假暂”工作健康、规范运行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今后,最高法还会定期选取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