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治的阳光播洒在秦巴山水间 —记陕西汉阴“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陈友贵

23.06.2015  12:42

      陈友贵律师是2014年度赴陕西省汉阴县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普通一员。他每天所做的,看似简单而平凡,然而他却把平凡的工作做到了不平凡,一言一行间,都透射出了坚持法治信仰、平民立场、慈悲情怀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精神力量,令人温暖,令人感动。

有一种担当,叫坚守正义

做为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陈友贵律师清楚地知道,自己首先要做的就是拿起法律武器,应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匡扶正义,让普通百姓都能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他到汉阴的第二天就接受指派担任未成年人刘某涉嫌盗窃案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辩护人。陈律师查阅了大量的案卷材料,到县看守所会见了刘某,了解和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在案件审理中,陈律师发表了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他认为,刘某系未成年人,处罚只是手段,教育保护才是目的;刘某父母长期外出打工,缺乏家庭温暖,祖父母年迈,无力管教,才致沾染盗窃恶习;刘某在犯罪后,悔罪态度真诚,有真心悔过的愿望;其祖父母在生活极度困难的情况下,筹借2200元,为其承担了罚金,赔付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陈律师的四条辩护意见有理有据,既合法理,又合情理,得到了公诉人的认可,一审法院当庭判决:被告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刘某的祖父母感激涕零,握住陈律师的手说,是你拉了娃一把,要不然,娃的后半生就全毁了。

2014年8月15日,张某民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陈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张某民今年47岁,家境贫寒,是村民小组长,平日与人为善,热心助人。案件发生后,几十名村民自发联合向司法机关申请对张某民从轻处罚;其亲属也多方筹借,承担了对被害人12万元的民事赔偿责任,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经过认真调查准备,陈律师在法庭上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一是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二是被告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在量刑时应从轻、减轻处罚;三是张某民一贯遵纪守法,之前从无不良记录。而且此次悔罪态度诚恳,真心悔改;四是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被害人家属出具了刑事谅解书。法院采纳了陈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张某民做出了减轻刑事处罚决定。三十余名村民联名给陈律师送来了锦旗,上书“法律有情,正义无价”。

有一种责任,叫守护平安

      汉阴县涧池镇东风村李某三在外打工期间不幸工亡,遗下年迈残疾的父母、妻子和一个刚满三岁的孩子。李某三70多万元工亡抚恤金的归属和监管问题在亲属和家族间发生了激烈的矛盾,村委会多次调解都未能达成协议,无奈,请求法律援助,陈律师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同事多次不辞辛苦赶赴偏僻的东风村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多次耐心地向他们宣传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协议细节进行了多次的协商和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半年的努力,最终达成了其残疾的父母、妻子和三岁孩子的赡养分配办法,并由村委会实施监督。调解的结果,当事人高兴,村委会满意,齐声称赞陈律师是知心的“和事佬”,优秀的调解员。

      今年4月的一天,涧池镇领导来到县司法局,请求帮助解决一桩房地产纠纷。纠纷的起因是该镇一户章姓人家购买了一处房产,但是左邻右舍的邻居称其侵犯了他们的权益,于是在该房前堆积沙土阻止章家装修施工。在村委会再三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镇政府主要领导出面进行调解,均未取得满意结果。章家人认为镇政府处事不公,将矛头对准了镇政府,扬言要堵镇政府大门。陈律师接受指派后,和司法局以及法律援助中心的同事立即赶往现场,在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以及章姓人家的购房手续后,从法律的角度告诉当事人维权的方式和步骤,耐心地解答了相关的民事法律问题,明确告知他们,围堵政府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且无法解决纠纷问题。经过陈律师苦口婆心的劝说,章家人放弃了违法的想法和做法,表示愿意提起诉讼,合法维权。镇政府领导高兴的说,是陈律师帮政府排了忧,解了困。

有一种智慧,叫理性维权

一位法律援助律师同行在陕西某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被打致伤。一时间,群情激奋。网络上声援者有之,自告奋勇要实地维权者有之。陈友贵律师起初也很痛心,但他迅速冷静下来,扎扎实实地做了三件事。一是在网络上澄清了事件的客观事实,并耐心地劝解律师同行要克制感情,理性维权,依法维权,不炒作,不渲染,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二是与被打的律师充分沟通,嘘寒问暖,安扶抚慰。就民事赔偿部分作为委托代理人介入了案件。他多方奔走,来往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调查取证,了解案件进展。在审查起诉阶段,他通过仔细分析、研究案卷证据材料,向公诉机关提交了《代理意见暨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说理充分,分析透彻,以专业的水准赢得检察机关同行们的尊重,为案件的公正审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积极汇报沟通,加强了协调,促成了案件的公平公正解决。在整个案件的推进过程中,陈律师及时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和上级部门汇报案件进展情况,第一时间争取上级部门的督导和支持;同时他反复与被打律师沟通,就民事赔偿进行磋商,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整个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陈律师更是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一次次的调查取证,一次次的督促建议,一次次的就起诉罪名推敲论证……,六个月的奋斗,陈律师用自己的韧劲终于为律师同行赢来了公平正义。打人者最终被绳之以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有一种教育,叫春风化雨

陈律师到达汉阴县后,做的最多的是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最热闹的凤凰广场上,他讲解的法律援助课,让县城人都知道来了一个专门为困难群众打官司的陈律师。在村镇的法治文化广场和农家小院里与村民的促膝交谈,让农村的老人、妇女、农民工都知道法律援助可以为自己免费维权;在中、小学开展的以案说法活动中,陈律师结合案例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的法制宣传报告让很多学生听得津津有味……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还创新宣传形式,协调沟通,把法庭开到了田间地头。陈律师刚到服务地不久,接待援助了一位吕姓七旬老人,这位老人身患多种疾病,被其儿子赶出家门在简易棚中艰难度日。老人很气愤,要求将不孝儿子判刑,陈律师耐心细致的劝解,老人答应放弃刑事自诉改为民事起诉,要求子女们承担赡养义务。立案后,陈律师提意,经县司法局和县法院协商,决定将开庭审案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也为了送法下乡,更好的教育被告,向群众以案说法,案件在原、被告村里开庭审理,当地村民都踊跃参加了旁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有一种奉献,叫大爱无言

陈律师到汉阴后,由于汉阴地处秦巴山贫困地区,生活条件艰苦,起初他被安排住在县司法局办公楼里,生活起居很不方便,早晚喧哗之声不断,无法保证正常休息睡眠。再加之抛家弃舍,远走他乡,心中难免有些苦酸。但陈律师及时调整自己,他安慰自己,“既然选择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他告诫自己,士不可不弘毅。在接下来的四个月时间内,陈律师更加加倍地工作,用默默地工作赢取信任和支持。他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同事一起对全县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学习了解了国家关于下岗失业人员的相关政策,并通过日常接待咨询和深入实地走访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状况,在认真深入的调查研究之后,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规定,提出对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受援范围的建议,对于下岗失业人员的法律援助申请,比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可以直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不再进行经济状况审查。陈律师的建议被县司法局和县里领导迅速采纳,工作局面迅速打开。县司法局费尽周折,解决了他的住宿和生活问题。

陈律师明白,“1+1”志愿者行动,自己能做的,只是小小的一部分,为了让志愿者精神绵延不断,培养大学生志愿者,培训基层的志愿者才是“1+1”志愿者行动的最基本宗旨。为此,他手把手地帮助大学生志愿者胡婧做法律咨询规范登记、法律援助案件材料整理、民事法律援助案卷谈话笔录;耐心详细地传授法律咨询实务知识,指导参与诉讼审理活动。对基层乡镇司法所助理员和乡村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培训,他更是循循善诱,讲案例,讲法理,力争每堂课都让每个人有启发、有收获。律师,就是法律之师,他常说,让基层的干部懂得更多的法律,农村就会有更多的群众懂得法律,中国的法治就会多一份希望。

来源:厅法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