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法院:发挥审判职能 共铸社会平安

07.04.2015  19:46
        近日,在市政法工作会上眉县法院被宝鸡市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单位”称号。2014年以来,眉县人民法院在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中,牢固树立平安建设工作理念,坚持把维护和保障民生作为推进平安建设的着力点,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民生权益,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积极参与严打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严厉惩处各种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暴力恐怖犯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大局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2014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4件,审结96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9%。一是以突出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为重点,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共审结39件,判处66人。二是注重打击危害公共秩序的严重暴力犯罪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37件,判处48人。稳妥审结了发生在县中医院门口的聚众斗殴案,对以李某为首的11名被告人均判处实刑,增强群众安全感。三是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及职务犯罪,着力保障经济发展。共审结20件,判处44人。四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切实保护受害人一方的合法权益,案件调解率达100%。五是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对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较小的被告人及青少年犯,依法从宽处理,准确适用缓刑,及时回访帮教,促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大力开展巡回法庭,将平安送到群众门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村、组开展巡回办案,主动把法庭搬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并邀请群众旁听观摩庭审,将法律宣传充分融入到巡回审判工作中,在方便快捷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的同时,也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据统计,2014年共巡回审判案件54件,征询群众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35条,实实在在地方便了群众的诉讼,真正打通了司法便民利民的“最后一公里”,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提高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提高维护平安工作能力。眉县法院在横渠、槐芽两个镇的33个村及5个社区确定了联系法官,定期进村入户了解社情民意,积极邀请村组干部参与案件调解,积极探索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努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整体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31起。槐芽法庭被省高院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大力宣传平安建设。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法院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情况,让司法更公开,让群众更信服。该院充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2013年裁判文书894份、2014年裁判文书1341份,公开率达109%;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发布工作动态219条,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发布微博1009条,直播案件庭审45件。

        抓好“两率一度大提升,落实好平安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三进五解决”、“访民情、解民忧、转作风、抓落实”、  “一村一法官”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县法院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全体法官干警,分为3个宣传工作组,通过发放宣传画、环保纸杯等宣传资料的形式,深入横渠镇、汤峪镇40个自然村和基层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法院干警与镇、村组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走进农家小院,深入田间地头,向群众面对面讲解平安建设的相关知识,并发放平安建设的相关宣传资料,将平安建设知晓率、社会治安满意率和法院满意度宣传到位,并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及平安建设的相关意见。同时,眉县法院专门抽调干警,在夜间安排两辆平安建设宣传车,积极配合包抓乡镇宣传安排,对镇街道、村组干道等重点区域加强夜间治安巡逻,进行不间断无缝隙全覆盖的巡逻,切实让群众看得到警灯、找得见警车、见得到干警,有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据统计,自2014年10月份以来县法院干警共走访群众8000多人,在县法院持续深入地开展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中,县法院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活动受到群众广泛好评,提升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在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和对法院工作满意度测评中位列全市法院第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