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法院受理首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27.01.2015  18:31
        陕西法院网讯    1月22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立案庭收到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诉西安多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起诉状137份,此批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是基层法院被赋予受理知识产权类案件权限之后的首批集团性案件。

        起诉人在诉状中称其经湖南电视台合法授权取得电视作品《天天向上》2010年至2014年间共计137期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性质为独占专有使用。但被诉人在未经起诉人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多听FM”手机客户端上提供电视作品《天天向上》137期作品的音频内容,可供用户收听和下载。故起诉人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诉人赔偿起诉人经济损失及维权的合理费用共计137万元。

        经审查,案件符合立案标准,该院已于当日正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