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和省交警总队联手 街头扣车“老赖”难逃

04.08.2016  10:06
核心提示: 高陵的“老赖”侯某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躲了那么长时间,这次就开着车出来一会,咋就被发现了。原来,从即日起,全省法院和省交警总队联手,只要是“老赖们”的涉案车辆,交警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和路面查扣手段进行布控,扣车拘人一步到位。

    新华社发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 讯(记者石喻涵)高陵的“老赖”侯某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躲了那么长时间,这次就开着车出来一会,咋就被发现了。原来,从即日起,全省法院和省交警总队联手,只要是“老赖们”的涉案车辆,交警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和路面查扣手段进行布控,扣车拘人一步到位。 

8月1日上午9:40,咸阳市交警支队秦都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在一号桥的卡口发现一辆陕A08H89号中华牌小型轿车。由于该车为涉案车辆,民警马上出动,对车辆进行了暂扣,并第一时间通知了法院。省法院执行局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派员前往扣押现场并通知户县法院同步赶往。后经现场核对暂扣车辆信息无误。在交接车辆的同时,对实际驾车的侯某当场进行了司法拘留,并依法告知了侯某作为被执行人所能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经介绍,侯某此前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由于其在审理期间就下落不明,法院缺席判决,执行标的5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寻找,但侯某始终“玩失踪”,无奈之下,法院只能终结执行。后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说侯某有一辆车。尽管执行法院及时到车管部门对该车进行了查封,但因该车一直未能找到,所以案件无法推进。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省高院和省公安厅近日陆续出台通知,今后,各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会同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协助扣押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机动车辆。交管部门在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函件后,应在十日内将车辆信息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并立即开展路面查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