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亚军:以“四个全面”引领法院工作 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27.04.2015  11:5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是党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因此,必须毫不动摇的、旗帜鲜明的坚持用“四个全面”引领新常态下法院各项工作,公正司法、严格司法、文明司法、为民司法,切实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新形象。

        一、必须坚持用法治的思维化解社会矛盾,让服务保障民生更加有力。

        要主动适应新常态、新要求,狠抓执法办案,坚持运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化解社会各类矛盾、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要严格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从快从严惩处危害公民人身健康和财产权益的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是要认真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抓好涉农案件审判工作,依法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抓好金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保障金融安全,稳妥处理关乎百姓福祉的民生问题;三是要稳妥处理各类行政案件,依法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搭建政府和群众之间信赖的桥梁,促进法治政府、法治行政建设;四是要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胜诉群众权益。深入开展执行工作“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创新执行举措、扩大执行氛围、完善执行联动机制,采取分区、分片、包案、“假日执行”、“突击执行”等方式,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程序、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在全社会营造重执行、抓执行、攻执行、树公信的天罗地网,全力攻克“执行难”问题。

        二、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让司法改革成果更加惠及群众。

        要以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刻领会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地位和重要作用,自觉运用改革思维谋划和推动工作,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一是要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进“一站式”规范化建设,拓展诉讼功能,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访必接、有纠必解、有疑必答、有困必援”,切实满足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盼、新常态。二是要深入推进审判执行权运用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权责利相统一的审判权运行模式,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工作方式,大力推进院、庭长带头办案、带头研究疑难问题,充分发挥以上率下、关键少数的模范作用,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三是要继续健全案件分流机制,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刑事和解程序、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优势,缩短办案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四是要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充分发挥其审判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的作用,弘扬司法民主。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不断完善信息化审判管理运行模式,加大对审判执行工作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加大案件评查力度,重视对发回改判、发回重审、涉诉信访、社会关注等案件进行评查剖析,逐案讲评、通报、倒查责任,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三、必须坚持司法为民,让公正司法更加阳光。

        要始终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一是坚持开展审判“五进”和“一村(社区)一法官”建设,做到随时上门服务、巡回办案、以案说法、以法育人,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官就在身边、法律就在身边、司法服务就在身边。二是坚持司法救济、援助制度,最大限度的减少诉累,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三是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全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设好“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语音诉讼服务热线、执行指挥中心,运用好易信、微博、微信等信息交流平台,加大电视、网络、微博直播力度,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等活动,努力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司法公开服务,让司法审判执行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逐步将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尝试建立信访申诉案件由律师代理,第三方参与的信访工作机制,拓宽信访案件办法,力促当事人息诉息访。五是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检察的司法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执法监督员制度改革和完善,加强改进代表委员联络等工作,更加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人民监督审判权、执行权,让公正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四、必须坚持从严治院,让司法队伍更加赢得民心。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以工作的关键环节,我们要坚定不移的抓根本,扎扎实实打好法院建设的组织基础和人才基础,坚决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法、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心中有戒。一是要加强党建工作,要进一步深化“两学一读”、“五个坚持五个过硬”等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健全党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讲党课、定期重温党章党史制度,增强党章意识和党性,永葆法官干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是要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补好精神之“”,把职业良知内化为执法为民、弘扬正气的行动自觉,恪守法律道德底线,增强公正司法定力,严守政治纪律,严守党内规矩,增强党性观念。三是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按照司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正规化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法官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四是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强化司法担当意识,坚决做到遇事不推诿塞责、攻坚不袖手旁观,主动投身历史洪流,尽自己的一寸心一份力,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紧紧围绕“六难三案”问题,深入开展“六查六纠”活动,坚决铲除“四风”问题,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对司法的尊重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五是要加强廉洁司法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实施法官惩戒制度,确保队伍以身作则、一身正气、清廉如水,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队伍。

        五、必须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让司法更加深入群众。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既处于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的第一线,在创新社会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一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与民生息息相关领域的纠纷,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为科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二是要准确把握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正确发挥人民法庭桥梁纽带和司法服务保障作用,灵活运用法庭开放日、庭审观摩、巡回办案、以案释法、判后答疑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三是要积极探索创新服务群众的有效模式,全面发挥人民法庭司法为民“排头兵”作用,以更加有效、更加贴近人民、更加方便人民的方式,将司法的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播放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四是要大力推进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社会发展,全方位、全领域搭建起“开放、动态、透明、便民、利民”的阳光司法平台,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