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法制观念

03.12.2014  23:35
        陕西法院网讯      12月4日,是全国人大确立的第一个宪法日,国家将这一天设定为国家宪法日,设定国家宪法日的目的是增强宪法观念,提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实际,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在审判工作中贯彻宪法精神,落实法治要求;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和法制宣传工作,宣传宪法精神,强化公民的法制观念。近年来,周至法院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宪法永恒不变的精神,就是要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保持权力与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司法者  ,就是要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坚决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化解矛盾、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

  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为司法公正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近年来,周至法院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抓好法官队伍的思想建设,积极开展  “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等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表彰以“辩法析理、胜负皆服”为目标的宋鱼水,公正司法、无私奉献的李增亮等法官队伍的先进典型,教育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的责任意识,培育广大法官崇尚法律、忠实法律、公正司法的精神和品格。打造了一支素质过硬的法官队伍,为公正司法、文明办案、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优势开展法制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不仅要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还要当宣传宪法和法律的先锋。作为人民法院来讲,司法公正、依法裁判就是对宪法精神和法制观念最好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司法活动本身,将法院打造成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场所。结合审判工作,通过加强司法建议、指导人民调解、参与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律送进学校、送进社区、送到千家万户,通过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为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人民法院不仅是实践者,也是传播者。在今后的工作中,法院和广大法官要以更大的热情、更加神圣的责任感,积极践行宪法,办好案件的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工作,为依法治国,法制周至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