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法院弘扬雷锋精神 践行司法为民

06.03.2015  12:04
        陕西法院网讯    在“3.5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为学习和倡导雷锋精神,强化法制宣传,我省各法院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弘扬雷锋精神,践行司法为民。

      【宜川法院】3月5日上午,宜川法院干警冒着雨雪,组织了三个宣传小组深入城区、社区和乡镇进行广泛宣传。在人群比较集中的路段设立法律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单、播放语音资料和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针对群众提出的房屋买卖、民间借贷、合伙经营、土地纠纷、劳动合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在进行法律宣传的同时,该院结合法院模范人物邹碧华先进事迹,大力宣传“爱岗、敬业、为民、奉献”的职业精神和“法治、诚信、友善、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活动结束后,法官纷纷感言,只有到群众中面对面、心贴心与群众沟通,才能了解群众的诉求是什么,充分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才能让司法服务更加“接地气”。今后会利用更多的平台,向群众广泛普法。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册600余份,解答各种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张蒙)

        【印台法院】3月5日,印台法院组织业务骨干走上街头在区文化广场开展了“学雷锋纪念日”法制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活动中,该院干警佩戴法徽,身着志愿服务绶带,针对过往群众提出的关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权属纠纷等法律问题,干警们结合业务专长耐心地向群众一一解答,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当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同时,积极向群众宣传该院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司法监督的新举措以及司法体制改革将要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此外,该院针对此次宣传活动专门印制的便民措施、诉讼指南以及新颁布的《环保法》、《民诉法解释》等宣传资料更是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11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资料14人次,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以弘扬雷锋精神为契机,耐心倾听群众诉求、认真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印台法院在”学雷锋活动月”期间还将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司法便民活动,积极推动建设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各方协同的治理平台,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张文东)

        【金台法院】3月5日,金台法院组织干警来到陈仓园宝鸡市民中心,参加学雷锋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弘扬雷锋精神。活动中,干警们在人流密集的广场上设立了法律服务台,向来往行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热情地向来往群众发放《诉讼服务指南》等普法宣传资料,对与广大市民密切相关的《民诉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详尽明了、通俗易懂的介绍和讲解,同时征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法官们还就群众现场提出的一些如民间借贷、工伤保险、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院干警在活动现场向群众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40余人次。

        【莲湖法院】3月5日,莲湖法院团委组织青年干警深入北火巷社区开展学雷锋法律服务志愿活动。该院青年干警们联合红庙坡街办、大兴医院、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莲湖区长安心理辅导中心的志愿者一起走进红庙坡街办北火巷社区,大家各自发挥专长,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医疗服务、心理咨询、便民理发等多种服务。活动现场,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解答了群众们关于婚姻、继承、财产纠纷等方面的法律疑问。虽然天气寒冷,风雪交加,但青年志愿者的热情不减,表示愿意长期投身到志愿服务当中,让雷锋精神常驻古城。群众们和社区街办工作人员也对全面、专业、便民的服务赞誉有加。

        学雷锋志愿服务后,青年干警还参观了红庙坡街办驻该社区的“青春驿站”工作站。“青春驿站”组织青年志愿者驻社区,开展多样新颖的活动更好的服务社区群众,帮助社区老人。参观后大家很受启发,拓展了志愿活动的思路和方式,促进团委的文化建设。  (陈丽娜  刘海亮)

          【麟游法院】  3月5日,麟游法院组织青年法官干警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该院党组带领青年法官干警来到麟游县中心敬老院开展敬老爱老送温暖志愿服务活动。干警们了解老人们的日常生活状况,询问身体情况,叮嘱他们要保重身体,安度晚年;并主动帮助打扫卫生,换洗老人们的衣服、枕巾;在活动健身房,干警们检查、修理运动器械,鼓励老人们要经常适当锻炼,提醒在健身活动中注意安全。同时,干警们参观了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

        活动结束后,青年法官干警表示对尊老爱老的社会责任感有了更深的感受和认识,今后要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继承和弘扬良好社会风尚,以实际行动为社会多做贡献。(王岚)

        【勉县法院】3月5日上午,勉县法院走进县中心街区开展“学雷锋法制宣传活动”,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的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该院法官干警在县中心街区搭建临时法制宣传活动点,发放《勉县人民法院的职权及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及旁听群众注意事项》等与群众诉讼及参与诉讼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活动期间,宣传人员还现场解答了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农村土地纠纷、个人权利维护等8各方面的法律问题,受到来往群众的广泛好评。同时与县团委联合在“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争当勉县好网民“的宣传横幅上进行签名,承诺在上网时依法、文明、理性,共同维护和净化网络空间。此次活动共发放执法公开宣传册1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40余人次。(余艳)

        【陈仓法院】3月4日上午,宝鸡市陈仓区法院由12名干警组成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来到中街社区、阳光广场和东街社区设立服务站点进行法制宣传。法官志愿者们冒着凛冽的寒风,向人民群众发放关于婚姻家庭、土地征收、农民工进城和安全防护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页,同时还就现场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以及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

        志愿者们表示将秉承“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进一步推动自身思想道德建设,用实际行动践行和弘扬雷锋精神,通过活动培养自己为民服务、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优良品质,增强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集体主义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的“螺丝钉”精神,将共建文明城市的行动落到实处,全面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制意识。此次活动共接待群众260余人,发放印发的法律知识相关资料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5人次,为群众解决法律难题5件。(陈涛    张喻凡)

        【神木法院】3月5日,神木法院组织青年干警来到人流最密集的人民广场进行法制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标语、图版展示、现场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开展以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动用工、社会治安管理以及依法维权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元宵节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受到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