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法院:强力推进“春风行动” 执行工作实现新突破

19.05.2015  20:10

    执行工作是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影响司法公信的“老大难”。今年以来,旬邑法院以马亚军为院长的新一届党组班子组建以来,以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立足“六难三案”整治,切实转变执行理念、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机制、用足执行举措,强力推进工作“春风行动”,彻底执结了一大批疑难案件,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执行难”取得了新成效。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60件,执结105件,执结率66%,与去年同期上升2.3%,执行实际到位率100%,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98.23%,执结涉案标的款210万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抓队伍“攻”执行,主动融入新常态。 思想建设永无止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该院针对执行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从立足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执行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执行队伍。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周五例会制度,学理论、读经典、研业务,举办革命传统教育、法官宣誓、演讲比赛、司法廉洁等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队伍的思想、行动统一到新常态下的法院执行工作上来,为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保障。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查纪律、查作风、查行为、查形象,坚决做到纪律严明、作风务实、行为规范、形象一流,不断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三是充实执行队伍力量。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上到院党组,下到基层法庭,对执行工作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强力推进。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执行工作,与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共同抓好执行工作,进一步充实领导力量;在全院抽调5名精兵强将充实执行队伍,法警队13名法警长期协助执行工作;基层法庭坚决做到凡是在本辖区内执行案件不讲条件、不讲困难、不讲时间必须全力配合,在全院形成了重执行、抓执行、攻执行的生动局面。

    抓创新“破”执行,建立“天罗地网”。 不断创新是破解“执行难”的前进动力。一是在全县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该院积极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政法委汇报、通报法院执行工作和重大案件、敏感案件等案件执行情况,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在全县建立了“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政法委协调、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使一批有影响、有难度的执行疑难重大案件得到了彻底执结。白某等10名申请人侵权纠纷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执行难度大、执行标的大、社会影响大,该案能否得到彻底执结关乎民生问题、关乎社会和谐稳定。该院高度重视,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专案小组,多次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汇报案件进展情况,深入乡镇、深入社区、深入群众调查取证,并抽调精兵强将多次赴铜川、延安、西安等地协调案件,在多方努力下,该案于5月13日得到圆满执结,并为13名申请人现场兑付了涉案标的款31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二是建立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将执行工作纳入到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建立完善了执行威慑机制,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使其社会信用受到损失、错失发展机遇,迫使其主动履行案件义务。张某系工程承包商,在参与工程招标中,涉建筑合同纠纷一案,因其未及时履行案件标的款6.5万元,法院在“春风行动”活动中,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其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案件标的款,使一起建筑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彻底解决。三是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体系。充分利用基层法庭、基层司法所、基层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政法资源,深入开展“征询群众评议”、“三官一律”等工作机制,邀请基层政法干警、镇(社区)干部、村委会干部等各界人士参与、协调执行,充分发挥他们熟悉基层、熟悉乡土风俗等优势,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释明法律,使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受到道德、民俗的谴责,使一部分案件得到了化解,不断扩大了执行效果。今年以来,共召开执行案件评议征询会12次,各界人士参会126人(次),执行和解55件,涉案标的82万元。

    抓制裁“强”执行,维护司法权威。 用足用强执行措施是破解“执行难”的强大保障。一是灵活运作执行举措。在“春风行动”中,该院打破常规、打破正常工作日时间,采取“假日执行”、“凌晨执行”、“突击执行”、“蹲点执行”等方式,执行干警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采取挫时执行,挤压“老赖”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活动空间,使一大批案件得到了执结。在执行刘某申请执行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某白天逃避,不在家中居住,但傍晚回家,得知这一消息,执行人夜晚出击,将傍晚溜回家的杨某堵在家中,使该案得到了彻底执结。“春风行动”以来,共开展“假日执行”、“凌晨执行”、“突出执行”、“蹲点执行”18案(次),执结案件15件,抓获长期规避执行人 13人。二是坚决惩处“老赖”。在执行工作中,该院坚决排除外来一切干扰、干预执行行为,对阻挠、干扰执行案件的人,坚决予以打击,依法惩处,维护司法权威。马某、刘某土地使用权侵占一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多次阻挠法院执行,致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障。该院及时启动执行指挥中心,院长马亚军亲自视频指挥,主管院长亲临执行现场,同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现场监督执行,对被执行人马某采取现场拘留,使该案得到了顺利执结,维护了司法权威。“春风行动”以来,共拘传26人(次),拘留7人(次),罚款 1人(次),有力的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促进了执行工作。三是依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对一些长期逃避、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在县电视台、县城繁华地段、各镇(社区)、全县各自然村等场所予以公布,使失信被执行人受到名誉、信用、做人、创业等各方面的损失,而且受到左邻右舍、亲朋好友、街坊邻居、社会公众的谴责,不断扩大“春风行动”的社会效应,震慑了其他被执行人。杨某经人担保从李某处借款1万元,约定杨某于2015年1月31日前清偿李某借款本息共计1.05万元。但履行期限届满后,杨某仅履行了500元利息义务,剩余1万元本金杨某拒不履行。“春风行动”开展后,被执行人杨某看到法院执行工作力度大、措施硬,赖账终被受到法律制裁,故主动到法院履行了1万元标的款。在“春风行动”活动中,该院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3案件28人(次),县电视台滚动播放10天,张贴执行公告450份,受教育群众 4.5万人。四是依法妥善进行执行救助。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责任到人,实行案件终身负责制,坚持做到“四查四问”,依法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方式,穷尽执行程序,最大限度的解决申请人的生产、生活困难和问题,充分彰显司法关爱和温暖。共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11案(次),查封房产4处,冻结账户23案(次),拍卖查封车辆5辆,司法救助3案(次),争取救助金 5.2万元。

    抓公开“晒”执行,提升司法公信。 一是深入推进阳光执行。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方位公开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程序以及当事人信息、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等,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的过程和结果。二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临执行现场监督法院执行,对一些典型、疑难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党委、人大、政法、政协关注的案件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执行,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基层干部、部分群众等各界人士亲临现场监督执行,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行环境。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易信等新兴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执行工作,宣传典型案件,同时,采取组装宣传车、印发资料、张贴执行公告、张贴拘留决定书、张贴查封公告等形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老赖”无处藏身,扩大执行声势,营造良好执行氛围。今年以来,共在新闻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136篇,印发宣传资料1.8万份,张贴执行公告320份,张贴拘留决定书140份,张贴查封公告120份,形成了强大的反规避执行的舆论氛围,对被执行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在全县形成了抓执行、攻执行、破执行的社会氛围,大大提升了法院公信力。

    抓装备“保”执行,提升科技化水平。 建成了审判执行指挥中心,彻底解决了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取证难、上下级信息沟通难、不能记录执行过程信息等难题,对执行全过程进行动态、静态数字化记录,通过车载系统对案件执行、调查取证等行为进行现场拍摄取证,通过GPS定位系统实时掌握、了解执行人员的行程、可实现远程指挥及有效监督,提高了规范化执法水平。同时,为执行工作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现代化执行装备,大大提升了执行工作科技化水平,确保了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公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