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法院成立专业法官会议 推进审判机制改革

14.04.2016  12:47
        陕西法院网讯    为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提高审判质效,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精神,近日,志丹法院审判委员会经讨论制定了《关于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意见》,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规则。

        按照《关于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意见》的规定,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志丹法院成立了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和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两个专业法官会议,两个专业法官会议的成员由各庭室研究推荐的政治素质强、理论水平高的优秀法官特别是青年法官担任,并经审委会讨论确定刑事专业法官会议成员9名和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成员11名。

        专业法官会议主要研讨三个方面的问题:提交的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总结同类型案件审判工作经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指导审判工作;合议庭、独任庭认为需要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或事项。一般只对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讨论研究,不讨论涉及案件事实认定问题,不实行表决制度,讨论结果对案件处理仅提供参考性意见,并由办案人员将讨论内容记入副卷备查。

        目前,该院已有2件民事案件申请提交民事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将按照《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组织案件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