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闹法院抓伤法警 当事人获刑八个月

26.07.2019  17:05

  大闹法院抓伤法警当事人获刑八个月

  当事人秦某因对民事判决结果不满,在信访时暴力对待进行释法说理的法官,又抓伤了前来维持秩序的法警。今日记者获悉,秦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获刑有期徒刑8个月。

  今年2月,秦某因不服一起民事案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在接待大厅内,因对该案件主审法官的判决不服,秦某在法官杨某为她释法说理的过程中,抓伤了杨某的右手。在法警王某上前维持秩序时,秦某又抓伤了其面部。

  经鉴定,法警王某的身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杨某不构成轻微伤。

  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秦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因案发时有法官及多名法警在现场,秦某的行为已经被控制,并不能离开现场,故不能认定其自动投案。由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得到了受伤法警的谅解,故依法对秦某从轻处罚,一审以秦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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