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法院注重对农资经销商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06.05.2015  11:08
        陕西法院网讯    为了依法规范农资经营市场,切实维护农业生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治县工作进程,5月份以来,富县法院深入广大农村,积极开展向农资经销商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法官们坚持法律服务和法制教育相结合,向经销商上门发放有关《种子法》、《农药经营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资料和有关刑事、民事法律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用他们身边发生的、本院审理的典型案例,向农资经销商讲述法律规定、法律后果,以案说法。希望他们先做人,后做事,先学法,后经商,千万别做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挣昧良心钱,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蠢事。同时,法官提醒农资经销商,在进货时,要严格把关,注意保存相关资料,在商品质量出现问题,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依法维权。

        农资经销商普遍表示,法院进行此类普法活动形式新颖,案例典型,讲述透彻,是一堂难得的法制教育课。他们表示,要学法用法,守法经营,决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