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理论与实践”培训会圆满结束

28.04.2015  14:23
        陕西法院网讯    为了在2015年5月1日顺利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4月25日至26日,省法院利用周末时间对全省三级法院550多人立案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佑荣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贺佑荣副院长指出,当前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人民法院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全体立案人员要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性。一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立案登记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充分保障群众诉权,牢固掌握相关规定,规范操作,准确适用,尽快适应登记立案工作新要求,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感情和强烈责任心做好登记立案工作。二要把握重点,牢固掌握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规定和要求,做到该立的要立,不该立的不立。要明确登记立案范围,禁止另设立案条件,严禁“不立不裁”,制止违法起诉。三要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大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紧密结合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畅通矛盾纠纷解决渠道,继续发扬“门诊楼”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缓解审判压力。

        培训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甘雯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理论与实务进行深刻讲解;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西安对《规定》进行解读;省法院立案庭庭长冯华讲解了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野下理念与职能的转变;省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崔喜分析了当前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省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小平介绍了中外比较视角下的立案登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