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进一步加强法院系统对口两援工作 为西藏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26.01.2016  09:20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援藏援疆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会上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把握党中央关于两援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进一步加强法院系统对口两援工作,实行审判业务、人才智力、项目物资援助“三管齐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西藏及其他藏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沈德咏指出,西藏和新疆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一带一路”国家大战略的实施,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两援工作,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西藏、新疆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沈德咏指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两援工作,坚决贯彻中央有关两援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人民法院系统对口两援工作。五年来,审判业务两援不断深化,人才智力两援得到加强,项目物资两援取得突破。全国法院两援工作的开展,极大激发了西藏、新疆法院干警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投身西藏、新疆建设等方面的政治热情,增强了他们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责任感,提高了西藏、新疆法院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成为祖国大家庭各民族亲如一家、共同繁荣发展、全国法院亲如一家的生动写照和具体体现。

        沈德咏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西藏、新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两援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进一步做好两援工作。要加强审判业务两援工作,加大审判工作指导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审理暴恐犯罪等案件,妥善审理各种新类型案件,妥善处理各类纠纷,维护西藏、新疆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对西藏、新疆司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就案件审判中发现的社会风险防控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加强对开发建设过程中产生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注重环境生态保护;要加大与西藏、新疆法院的工作交流力度,把在审判工作、司法改革、法院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介绍给西藏、新疆法院,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管理水平。

        沈德咏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人才智力两援工作。要努力解决西藏、新疆法院人员短缺问题,继续开展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充实法官后备人员队伍;要改进援藏援疆干部选派和管理工作,严格干部选派条件,提高干部选派质量;关心援藏援疆干部的工作、生活,帮助其解决家庭困难,解除后顾之忧;要加大对西藏、新疆法院干警的教育培训力度,逐年扩大培训规模,继续定期派遣讲师团进疆赴藏巡回授课,及时满足少数民族法官的办案需求;要积极开展交流挂职工作,促进提升西藏、新疆法院领导干部与法官的管理水平和司法能力;要支援西藏、新疆法院法律书库建设,积极开展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的编纂、出版工作,向边疆法院赠送更多的司法类报刊和法律业务书籍。

        沈德咏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物资两援工作。要加强协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推动建立西藏、新疆法院办案业务和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物资装备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地做好项目物资援助工作,增强援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积极落实中央对西藏、新疆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政策,合理调整、科学布置法庭建设,促进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要把资金物资援助重心转移到支援加强信息化建设上,坚持务实管用原则,以“天平工程”为抓手,做好项目规划、业务指导和组织验收,强化专题培训,扩大援助效果。

        沈德咏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国法院两援工作取得实效。要健全完善两援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注重与国家和地方规划的衔接,不断创新援助形式,改进援助方法;要认真做好受援工作,受援法院要主动加强与对口支援法院的联系沟通,加强对受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避免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做到物尽其用;要关心两援干部的工作与生活,充分发挥援藏援疆干部的作用;统筹解决好积极帮扶与自主发展的问题,不断提高西藏、新疆法院自身“造血”功能和推动发展的能力;要加大对西藏、新疆法院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西藏、新疆法院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绩,帮助指导西藏、新疆法院加强新闻策划,促进提升西藏、新疆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整体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通报了近年来人民法院援藏援疆工作情况。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作了受援法院交流发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杨万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方作了援助法院交流发言。各援助高院院长或负责人,各受援高院、中院院长和有关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