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法院:细划 “两个责任”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0.10.2014  18:34
        陕西法院网讯    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更要扎实具体。10月8日,国庆收假上班伊始,扶风法院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扶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小明结合该院实际,提出从“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源头治理、担当表率和保障纪检组履行五个方面做好党组的“主体之责”,从查处违法违纪和不履行职责方面扎实做好纪检组的监督职责。

        落实好党组的主体责任。先是选人用人之责,要严把选人用人标准观,广泛听取群众和法院干警意见、用法律和党纪约束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作风建设之责,在审判执行中,就是要扎实解决好“六难三案”,坚决整治伤害群众感情,损害人民利益,危害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做法,对一个案件、一个行为都不能放过;源头治理之责,院党组要对全院工作既有宏观总体把握,又有细致微观的深入分析。根据实际不断完善制度安排、带头履行制度规定,从庭审、议事等各方面规范司法权力运行;院党组的表率之责和保障纪委履职之责,院党组在各个时候都要是法院干警的表率,为干警树立好榜样,起好带头模范作用。同时院党组要坚决保障纪检组履行廉政职责,让纪检组敢于、善于承担监督责任。

        纪检组扎实做好监督责任,监督党组和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执行情况,一方面要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情况,善于唱黑脸,从司法为民的高度深入查办案件;另一方面要严查不履行职责案件,“在其位则谋其政”,督促法院干警在职责范围内依法高效处理各项事务,将司法为民工作落实到各项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