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暨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会议

29.04.2015  11:51
        陕西法院网讯    4月27日,宝鸡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暨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会议,对涉诉信访、立案登记制改革及行政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曹建国副院长首先充分肯定了当前宝鸡法院系统对待“两项”改革工作提前谋划、精心安排的工作态度,认为宝鸡法院领导班子思想积极,认识明确,部署到位,准备扎实。他指出,新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突破口,广大法官干警要全面理解“两项”改革工作的深远意义。对宝鸡法院系统开展“两项”改革工作,曹建国副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头脑一定要清醒。要妥善灵活的处理改革所带来的问题;二是思路一定要清晰。要明确当前工作重点,调整立案审判力量,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知识水平、司法水平及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法院工作再上台阶;三是要求一定要严格,要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热情耐心的对待当事人;要深入调查研究,注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两项”改革稳步推进。

  宝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宝生表示,全市两级法院领导和广大行政审判人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切实增强全局性、前瞻性、主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全力做好新时期行政审判工作。要牢牢抓住实施新法这一契机,更新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大力推进行政审判规范化建设。要按照中省要求和最高法院部署,以提高行政审判公信力为根本尺度,总结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经验,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努力破除影响行政审判的体制机制障碍。

  郭宝生院长强调,要充分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就是要回应群众需求,畅通诉讼渠道,践行司法为民,保证公正司法。要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范围,严格执行登记立案程序,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严格监督立案登记等。要协调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配套工作。要把立案登记制改革与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结合起来,消化案件“增量”;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提升服务“质量”;与涉诉信访改革结合起来,争取信访“减量”;与审判运行机制改革结合起来,提高办案质效。要及时向社会宣传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解读此项改革的内容和意义,公开立案登记的范围和条件,公示立案登记的程序和流程,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消除误解,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就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精神,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就做好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提出要求。

  宝鸡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行政庭、立案庭、信访办全体人员,各县区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行政庭、立案庭庭长、信访室主任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