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赔偿办为全省公安机关法制人员作专题讲座

25.09.2014  17:06
        陕西法院网讯    9月24日上午,省法院赔偿办主任焦玉珍来到省公安厅,在省公安厅电视电话会议室,通过视频为全省三级公安机关从事法制工作的公安干警进行《国家赔偿法》专题讲座。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自201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其内容在国家赔偿程序、归责原则、赔偿范围、举证责任、赔偿标准和赔偿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

        讲座中,焦玉珍主任就修正的内容、立法背景和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和讲解。同时,结合公安机关执法的特点和实际,就涉及公安机关执法中引起的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和由此反映出的公安执法中的轻程序、怠于履行职责等问题以及办理刑事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最高法院新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等,通过法理分析、援引大量案例,进行了重点的阐释。讲座内容详实,紧扣公安实务,针对性强,受到了参会者的好评。

        省法院赔偿办与省公安厅等部门早在2011年就建立国家赔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多次就加强国家赔偿工作、研讨国家赔偿中的疑难问题进行座谈和交流,此次进行《国家赔偿法》专题讲座,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的又一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