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院:高效执行涉军案 驻地部队送锦旗

28.07.2016  16:38
        陕西法院网讯    7月27日一大早,两名驻地部队干部向西乡法院执行局送来了“执法公正、高效廉洁”的锦旗,感谢执行法官高效执结涉军房屋合同纠纷案,顺利将军产房收回、腾交驻地部队,维护了部队的合法权益。

        2014年1月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与被告刘渊签订了《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西乡县城的23间门面房及其他建筑物、院场出租给刘渊使用,租期一年。2015年1月合同期满后,由于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某部经研究决定收回房产。为了给刘渊及承租人留出充足的时间搬出房产,双方又签订了《部队军产归还协议》,约定最后搬出房产的时限为2015年7月。当约定期限到期后,由于刘渊仍未能腾交房产,经多次协商无效后,某部以刘渊未能遵守合同约定为由向西乡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与刘渊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及部队军产归还协议合法有效,依法判决由刘渊返还租赁物。刘渊不服上诉至汉中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案件生效后,被告刘渊仍拒不返还租赁物,某部申请法院执行。

        该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高度重视,通过走访、摸底,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渊2014年将部队门面房租赁后又分别转租给李林、张小雅等14名经营户开店使用。为使部队合法权益顺利实现,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核对23间门面房的承租户及经营的设施、设备情况;详细调查附属楼屋舍内长期居住的租户身份情况,向他们告知诉讼裁决情况;同时,对23间门面房及附属楼宇内的每一户租户张贴《滕迁公告》,并特意再为租房户留出充足的时间,保障其能“搬得出”、“能安顿”,彻底打消了众多承租人的顾虑,大家均表示能够理解并支持法院的工作……截止7月中旬,23间门面房及附属楼宇20余户租户全部在规定的期限前搬离,所有涉案军产悉数移交部队封存。

        至此一起涉军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完毕,这才有了开头送锦旗谢法官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