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办案安全抓得细

10.08.2015  13:23

某日下午3时许,涉嫌受贿的郑某如期抵达泾阳县人民检察院接受调查。

首先通过安检门扫描检测,在确定郑某身上没有携带危险物品后,法警队刘队长和另一名值班法警将其带到执勤室,对其不能带入办案区的手表、腰带、钥匙和手机等物品进行登记,用储物袋装好后放入储物柜。随后,他和同事一起将郑某带入办案工作区的待诊室,来自县医院的医生为他检测了血压及心电图,确定一切正常后,郑某被带进询问室。

这是泾阳县检察院办理每个自侦案件都要经过的细节流程。据该院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侯小社介绍,该院不管是在硬件配套上还是在机制防范上,都在细节上下足了工夫。比如,工作区内每个房间均有与执勤室相连的报警开关;房内电源插座均设置与人正常站立时手够不到的高处;签字用笔一律采用软性笔;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询问、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后,办案人员负责将其安全送回家中,或者通知其亲属带离检察院,并与其家属做好交接手续,确保不发生意外……

安全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这条生命线紧紧系在每一个细节里,所以我们要在细节上更加规范。”侯小社如是说。

(作者:泾阳县人民检察院    蒙伟    责任主编:肖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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