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春季普法在行动

09.03.2016  11:06

春风拂面,法治暖心田。近日,泾阳县司法局充分利用重要节点和法治宣传日,深入乡村、社区、庙会、集市、街道、广场等人员聚集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群众送去“法律食粮”,既为“七五”普法营造良好基层氛围,又深化了“法律六进”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学法、守法、用法新高潮,得到群众的好评。

认真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活动。为了让群众处处接受到防范提醒、时时得到防范教育,不断增强识骗防骗的意识,该县司法局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司法干警等深入王桥镇东街庙会、崇文庙会、三渠等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普法宣传教育,提醒群众提高警惕,不贪小便宜,不轻易相信网络上发布的信息,不轻易透漏自己的银行卡号及密码等重要信息,而且提醒群众要将预防电信诈骗的知识向家人、亲戚朋友以及村里人有效宣传,不能存有侥幸心理,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并告知群众在辨别不明真假或遇到问题的情况下可拨打110咨询或反映,切实提高群众的反骗防骗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积极开展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针对部分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司法局联合组织律师、公证员、机关干警等法律工作者深入车站、广场、集市、庙会、村组(社区)等人口聚居区对返乡农民工和即将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零距离”答疑解惑,引导农民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有效地提升了农民工法治观念。

认真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多方联动,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校园普法宣讲团作用,利用开学前两周,组织讲师团成员深入各中小学开展学习法治讲座、法治班会等活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学生明辨是非、预防违法犯罪,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学法、尊法、守法和用法,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积极开展“三八”妇女节法治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实施,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和机关干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3.8”妇女节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围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妇女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并解答了妇女群众关于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遏制家庭暴力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强化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权益的责任意识。

打造惠及百姓的普法教育精品。为了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培育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使普法宣传内容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使群众乐见、乐闻、乐学、乐用,打造特色的精品法治广场,先后建立云阳镇法治文化宣传街,安吴镇冯家村、永乐镇兵工厂法治广场(墙群)等法治文化阵地,极大地丰富了群众法律文化知识,为法治创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宣传活动中,出动宣传车65辆次,普法进校园10场次,发放各类法律书籍3000余册,散发宣传资料40000余份,发放便民服务卡1800余张,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展出宣传展板150余块,发放普法围裙1600余条。此次宣传活动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该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的形式,让群众能够真正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提高群众法律素质,让普法“接地气”,让依法治国理念和法治意识深入人心。(王莉)

来源:泾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