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挖掘“小”微信中的“大”能量

31.08.2015  16:04

今年以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创新“长效管理、便民利民、为民务实”三项举措,精心打造官方微信“泾阳检察”,充分挖掘“”微信中的“”能量。

突出利民便民,沟通交流“零距离”。紧扣“利民”设置内容。坚持原创、寓教于乐、贴近生活、可读性强的原则,设置“关注民生热点”、“专注法律服务”、“推送法治文化”、“速递检察工作”4个板块,每周定时推送工作动态、热点民生、检察工作重大部署等内容目。围绕“便民”完善功能。设置“便民”栏目,方便查阅起诉书、查阅在办案件流程、律师预约阅卷、招标人预约行贿档案查询;设置“微博、微信”栏目,直通泾阳检察院新浪微博。注重“亲民”互动沟通。设置“互动”栏目,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和保障群众监督权,接受网上申诉、行政违法举报、检风检纪监督。通过微信平台,接受律师网上预约阅卷12件、查阅起诉书21余次、预约行贿档案查询20余次,接受举报申诉  6件,化解信访风险1件。

突出为民务实,服务群众“零门槛”。收到法律咨询、提出意见、预约业务等20余次,及时回复。收到网友“泾阳孔辉”的来信,纠正栏目中错别字问题,经核实后当天及时回复,网友表示满意。收到群众来信举报2次,均及时反馈至控申科,依法排期办理并答复。

突出长效管理,规范运营“零障碍”。强化主体责任制。明确办公室为第一主体责任,具体负责“泾阳检察”运行工作,技术部门技术协助,业务部门配合,定期提供重要案件信息内容和工作动态。严格文稿审核制。各部门报送重要信息,须填写《案件公开及微博、微信内容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把关后,办公室主任审核发布。落实督导通报制。将信息发布情况列入院绩效考评,每季度通报,年底公示,出现该公开没有公开的案件,及时对该部门在内网进行通报。

(作者:泾阳县人民检察院    蒙伟    责任主编:肖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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