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案件质量评查有标准不任性

29.04.2015  17:44

近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旨在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该院结合以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和该院前几年制定的《泾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试行)》等,针对案件受理、审查、办理中的事实认定、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评查整改等方面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治理司法不规范“顽症”,重新细化和完善了各业务部门《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并两次网上征求意见。在充分听取各业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院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经讨论、修改后公布施行。

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的再次出台,为今后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效果和司法公信力打下了坚实基础。

(作者:泾阳县人民检察院 蒙伟  责任主编:肖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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