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紧盯“小事”抓监管场所安全

13.04.2015  13:36

      4月8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视察了该县看守所,该院监所检察科科长刘永祥“紧盯小事不放松,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的情况介绍得到了在场人民监督员的高度评价。

      据了解,刘永祥科长介绍的“小事”包括当班民警着装不规范、民警在前在押人员在后的“牵牛式”提押、对在押人员不能一视同仁、随意为监室之间传递物品、私自带物入监,对短期管理犯松懈、感情用事,照顾“关系户”,工作“单打独斗”配合不够,步调不一致等,这些是监所科干警们多年的监管工作实践做出来的。刘科长介绍说:监管场所是一个特殊的场所,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述情况看视“小事”,如果被“忽视”就会酿成“大事”。近几年来,该院监所科紧盯这些“小事”不放松,不断加大监管场所的监督力度,定期与看守所进行沟通,加强巡查监督,参与视频监控,发现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到位,有效地促进了监管场所的安全。

      刘永祥科长说到:一定牢记责任和使命,与看守所密切配合,把监管工作想深、想细,从细小的事情抓起,做实、做到位。

(作者:泾阳县人民检察院 蒙伟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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