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一男子网购毒品吸食 获刑6个月罚3000

27.01.2015  03:31

华商报讯(记者 白鹏飞 通讯员 赵宝君 张永云)2014年,张某通过快递到付的方式从网上购买毒品,吸食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2015年1月21日,张某被洛南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4年8月,被告人张某通过QQ群结识网上贩毒人员“虎哥”,随后二人通过淘宝网上购物平台进行交易,张某以快件到付的方式支付给“虎哥”2000元,获得毒品约13克。同年9月16日,张某在宾馆吸食毒品的过程中,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搜查出疑似毒品三包。

经鉴定,从张某持有的11.75克和0.32克疑似毒品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从0.64克疑似毒品物中检出海洛因成分。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 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事实成 立,应予支持。鉴于被告人张某在侦查、起诉阶段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从轻处罚,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 金三千元。

洛南县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说,当今互联网发展迅速,电子商务兴起,网购已成一种潮流,不少不法分子利用这一虚拟平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有些购买者也抱着侥幸心理,以为网上匿名交易违禁品不会有人知晓。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网上购买毒品,也一样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