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人人订阅使用检察微信和微博

04.01.2016  22:18

近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认真传达学习《关于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订阅使用陕西检察微信、陕西检察微博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干警订阅和使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微信和微博。

该院抽调技术人员详细解说订阅使用陕西检察微信、陕西检察微博的方法和步骤,对不会操作手机订阅使用的干警,组织人员遂科室对干警进行手把手操作,保证每位干警的手机都能订阅使用。同时,将微信、微博的二维码张贴在公示栏,方便干警扫描关注。

目前,该院干警不但自己关注,还积极向家人、朋友宣传,让社会各界一起关注检察机关微信和微博信息。 

(作者: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赵亚军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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