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强化自身监督从落实制度做起

12.05.2015  16:17

近年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强化自身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强化案件管理,做到“五个统一”。统一案件进出口、统一法律文书送达、统一赃物管理、统一统计数据分析、统一案件沟通协调,对办案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从而加强了对办案部门和承办人的约束力,推动了办案工作规范化。

强化案件监督,实行动态监督。以案件监督为着力点,通过案件受理人员对进出口的普通案件随时进行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或者上级交办的重点案件,由纪检、政工、案管、检务督察进行“四位一体”的重点检查;对不捕、不诉、撤案等案件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案件流转程序是否规范、案件办案期限是否合法、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得当,从而实现对案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动态监督。

强化案件考评,办案干警每办结一起案件,都要填写执法登记表,随即进行自查,案管部门复查,并进行监督,每季度由案管部门组织院评查小组抽查案件进行评查,将案件量化打分,打分结果与办案人员核实,并计入年终案件质量考核总分,作为业务考核的主要数据,与绩效考核、业务考核挂钩,不断提高自身监督能力。

(作者: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陈涛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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