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商州:危险驾驶案件速裁机制运行效果良好

11.10.2015  09:43

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诉讼效率,经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法院协商,共同建立危险驾驶案件速裁机制,制定了《关于建立危险驾驶案件速裁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

该《规定》适用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危险驾驶案件。公诉部门推行“两集中三简化”办案模式,相对集中提起公诉,相对集中开庭。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审批程序、简化庭审程序。法院开庭日期一般应确定在立案后七个工作日,在全面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同时,简化庭审环节,当庭宣告判决,次日送达裁判文书。2015年1至9月,商州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共办理危险驾驶案28件,平均审查起诉期限为5日,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最大化的实现了公正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 袁小苗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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