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多措并举有效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19.12.2016  22:33

      作为全国唯一整建制位于秦岭腹地的商洛市,近年来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加强污染防治、严格监管执法、规范开发利用等措施,持续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商洛。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护责任。 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分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和问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强化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注重规划引领,严格源头控制。 商洛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主体功能定位,完善开发政策。同时,严控秦岭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禁止在主要生态功能区、环境敏感区等区域开山采石、乱采滥挖;严格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认真落实“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

      加强执法监管,推进综合整治。 市政府成立了环保、国土、林业、水务、发改等组成的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开展秦岭区域矿产资源开发、饮用水水源保护、自然保护区等部门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对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力;另一方面,商洛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着力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畜禽养殖等污染防治,深入推进秦岭生态保护。

      据统计,依据《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今年1到11月全市秦岭区域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企业800家次,立案处罚50起,罚款217.5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6起,实施限产停产9起,移送公安机关拘留案件8起,公开曝光违法环境问题58家,市级挂牌督办4家,约谈镇办政府58次,有力地打击了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