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实施“五个一批”加快房地产去库存

20.06.2016  14:36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近日商洛市印发《商洛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通过实施“五个一批”举措,逐步消化商品房存量,严格控制增量,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12636套库存商品房的化解任务,其中今年内消化库存商品房60%,即完成7582套商品房的去库存工作。   为推动工作落实,商洛市明确各县区政府为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责任主体,从今年5月起,每月25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书面报送去库存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向市政府提交年度计划安排完成情况书面报告。由市去库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和相关部门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建立联合检查通报制度,每季度将县区进展排名情况在商洛日报、商洛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并视情况采取下达督办通知、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及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把去库存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连续两季度排名末位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年度考核未达标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不断加大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力度,完善政策宣传、房屋导购、差价结算等服务机制,不断扩大群众选房范围,提高货币安置比例,确保中心城区货币化安置率达到60%以上、各县达到50%以上。商品房库存规模较大、去库存周期较长的县区,原则上全面实行货币化安置;制定差异化的信贷支持政策,加大对货币安置比例70%以上棚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移民搬迁安置房、商品房、限价房和公租房“四房打通”消化一批。按照“政策整合、对象拉通、优惠一致、城乡一体”的原则,加快推进“四房打通”工作,努力实现“四房”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切实摸清陕南移民搬迁和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底数,根据库存商品房的区位分布及数量,科学制定房源打通方案和优惠措施,积极引导群众就近选择商品房解决居住问题。明确今后市政府不再安排限价房和公租房刚性建设任务,不再审批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保障对象住房问题原则上必须通过整体回购库存商品房予以配租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予以解决。(来源:陕西传媒网)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