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组合拳 汇聚正能量——商洛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纪实

04.02.2015  14:30
      2014年,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努力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内容、改进监督方式,强势推动法律监督由“”转“”、由“”变“”,为加快民主法治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工作评议——牵引公平正义的轮毂         为了摸透实情、找准问题、提出对策,确保评议实效,常委会慎重考虑、认真研究,决定利用三个月时间对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评议。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亲自带队,深入有关县区、市直单位,通过实地走访、调阅文档、问卷测评、座谈汇报、明察暗访等途径,深入了解全市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检察机关行使职能、办案质量、执法理念、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逐条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审议意见,并督促检察机关限期整改落实到位,为改进检察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增添了持续向上的牵引力。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665人,提起公诉1090人,同比分别上升23.6%、17.7%;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65件8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76万余元。   执法检查——撬动监督支持的杠杆         针对关系国计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有步骤地开展执法检查。先后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人民防空法》两部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大范围、深层次、多角度审视,敏锐捕捉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缺位、错位现象,认真剖析、深挖根源,一针见血地指出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正、业务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并从制度设计、运行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相关工作迅速步入新常态,真正做到了监督不落空、支持见成效。抓住省人大首次开展跨地区交叉执法检查的工作机遇,借力开展《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执法检查,积极配合执法检查组扎实开展工作,认真听取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执法检查组对商洛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引入了强劲的外力。   备案审查——校正法制统一的仪表         为扭转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备而不查、一备了之”的局面,充分发挥其法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常委会反复讨论研究,通过细化完善备案审查相关制度,理顺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逐步迈入正轨。对市政府新制定报备的《商洛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商洛市中心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商洛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商洛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20件规范性文件,在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审查、备案的同时,自觉将工作重点由两头转向中间,进行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有效防止了违法或不合理文件的出现,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力地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   法律考试——敲响依法履职的警钟         坚持把拟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作为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政勤政的重要手段,对“一府两院”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考查。按照商洛市人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规定,成立法律知识考试委员会,认真研究考试方案,精心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对市人民政府提请任命的2名部门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6名审判人员、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命的2名检察委员会委员进行了集中考试,全面考查了拟任命人员法律综合素质,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了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余江欢)